一个通过艺术宗教的崇拜去接近神的民族是一个伦理的民族,它知道它的国家和国家的行动都是它自己本身的意志和成就。因此这个与有自我意识的民族相对立的精神不是光明之神,这种神是没有自我的,不包含个别自我的确定性在自身内的,而只是众多个别自我的普遍本质和个别自我消失于其中的统治着的力量。因此这种简单的无具体形态的本质的宗教崇拜,大体来讲,对于它的信奉者只给予这样的酬答,即他们是他们所信奉的神的人民。神只能使他们获得一般的持久存在和简单实体,但并不为他们争取到他们的现实的自我,而现实的自我毋宁是被神抹煞了的。因为他们只是把神作为空洞的高深莫测的东西,而不是作为精神来尊崇。但是另一方面艺术宗教的崇拜却没有属于本质所具有的那种抽象简单性,因而也就没有它的那种抽象的高深性,但是那与自我直接地结合为一的本质自在地就是精神和认知着的真理,虽说还不是被认知了的或者在自己的深邃处认识到自身的真理,因为在这里本质具有自我在自身内,所以它的显现对意识说来是友好的、不是生疏外在的,在崇拜仪式中意识不仅获得它的持久存在的一般保证,而且在本质内又获得它自身的自觉的存在。同样,反过来说,本质并不体现在一个被抛弃、被轻蔑的民族里(这民族的实体仅只是〔形式上〕被承认的,仅只具有无自我的现实性),而乃体现在这样的民族里,这民族的自我是被承认为活跃在它的实体内的。
于是,从崇拜仪式里,在本质〔或神〕中得到满足的自我意识就摆脱出来了,而那进入了自我意识的神就好象进入了它自己固有的圣地。这个圣地,就它自身来说,是实体的黑夜,或者实体的纯粹个体性,但已不复是艺术家的紧张的个体性,即还没有同它的在对象化过程中的本质相和解的个性,而是得到满足的实体或黑夜,这实体具有它自己的情调(Pathos)在自身内,无求于外,因为它是从直观里、从扬弃了的对象性里返回来的。——这种情调本身就是日出的本质〔东方的光明之神〕,但这个本质现在已到日落了或自身消亡了,并且包含它的消亡、〔它的否定、〕自我意识在自身内,因而也就包含特定存在和现实性在自身内。——在这里,本质经历了它的自我实现的运动。从它自己的纯本质性里堕落为对象性的自然力量和自然力量的表现,它就成为为他物、为自我而存在的东西,并且被他物或自我所消灭或扬弃。那无自我性的自然之沉静的本质就赢得这样的阶段作为它的成果,在这阶段里,自然自身给有自我性的生命提供准备的条件和被消化的材料。自然由于它的被利用,亦即提供被吃掉被喝掉的材料而达到它的最高完满性。因为在这里面自然具有一种较高存在的可能性并且接近到精神存在了。——地球精神(Erdgeist)在它形态变化过程中,一方面变为沉静的充满力量的实体,但另一方面又变成精神酵素;前者变为养育万物的阴性原则,后者又发展为有自我意识的存在的富于自身推动力的阳性原则。
在这种享受里,于是那个东方的光明之神①的真实性质就透露出来了:享受就是对光明之神的神秘经验。因为神秘的东西并不是隐藏秘密或莫名其妙,而是包含着自我自身知道他与本质为一,因而本质也就启示出来了。不过,只有自我才启示给自己,或者说,所启示出来的东西只是在自我的直接确定性里。但是在这种直接的确定性里通过宗教崇拜那简单的本质就建立起来了。这个本质作为有用的东西不仅具有看得见、感得到、嗅得到、尝得到的实际存在,而且又是欲望的对象,并且通过实际的享受与自我合而为一,这样本质就完全透露给自我并启示给自我了。——当人们提起某种东西说:它是启示给理性、启示给内心了时,事实上它还是秘密的,因为它还缺乏直接特定存在的实际确定性;它既缺乏对象方面的确定性,又缺乏享受方面的确定性,而这种确定性在宗教里不仅是无思想性的直接的东西的,而且同时是自我的纯粹认知着的确定性。
①参看第188页译者注。——译者
这样通过宗教崇拜启示给有自我意识的精神自身内的东西,就是简单的本质,这种启示过程一方面是从它的黑夜的隐晦处向上进入到意识里作为静默地培育着意识的实体,但另一方面同样又沉陷在阴间的黑夜里、在自我里,并且只是以静默地切望回到母亲怀里的心情期待着到上界来。但是纯洁的冲动就是有着许多不同名称的东方的光明之神,而且它的蹒跚上升着的生命,在同样脱离了它的抽象的存在之后,最初体现其自身于土地上果实的对象性存在里,然后寄托其自身于自我意识的方式,而在自我意识中达到真正的现实性①,——现在,它象一大群狂热的妇女欢欣跳跃那样,作为具有自我意识形式的自然,肆无拘束的纵酒狂欢②。
但是这里透露给意识的还只是作为这种简单本质的绝对精神,还不是作为精神本身的绝对精神,这就是说,只是直接的精神、自然的精神。因此这简单本质的具有自我意识的生命,只是表现在面包和酒的神秘崇拜仪式中、表现在谷神和酒神的神秘崇拜中,而不表现在其他的、真正较高的神灵的神秘之中,这些较高神灵的个体性已包含着自我意识本身作为主要环节。所以精神作为具有自我意识的精神还没有把自身献给那简单本质,而且那面包和酒的神秘崇拜还不是血和肉的神秘崇拜。
①象在祭酒神的神秘崇拜仪式里那样。——译者
②指酒神崇拜中的狂欢境界;狂欢的大群妇女指参加酒神神秘崇拜的女信徒和女祭司,参看优里披底斯:《酒神侣伴》一剧。——译者
这种在祭神仪式中的不稳定持久的狂欢必须以对象的形式固定下来,而那没有达到意识的狂热情感必须产生出一种艺术作品,——这作品与狂热情感的关系就象前一阶段的雕像与艺术家的灵感的关系那样,仍然同样作为一种完成了的作品,但对意识说来,不是一个无生命的东西,而是一个有生命的自我。——这样的宗教崇拜是人为了他自己特有的光荣所举行的庆祝仪式,不过还没有赋予这种宗教崇拜以绝对本质的意义。因为首先启示给人的只是本质,还不是精神——
还不是一种本质上采取人的形式的存在。不过这种崇拜仪式为这种精神启示奠立基础,并且把精神启示的各个环节彼此一个一个地展现开。所以在这里我们获得本质〔神〕活生生的有形体的体现之抽象的环节,正如在前一阶段里我们在无意识的狂热信仰中获得两个环节的统一那样。于是人就把他自身作为达到了受过教养、受过陶冶的形象的完全自由的运动来代替雕像,就象雕像表示完全自由的静止那样。当每一个个人至少作为火炬的高举者知道如何表现他自身时,其中一个人就会突出地涌现出来,这个人就是这一运动的体现者、就是所有一切成员之顺畅的展开和流动的力量,他就是一个富于灵魂的活生生的作品,这个艺术品既美丽又坚强有力;对于这样一个人就给予他以〔隆重的〕装饰作为对他的伟大力量和光荣的赞扬,就象〔在前一种宗教里〕制作雕像以表示崇敬那样,并且归给他在他的人民中以这样的光荣,——不是把他崇敬为石头的神,而是把他当作整个民族的本质之最高的肉体的表现。
在刚才所出现的两种艺术宗教的表现里,已经存在着自我意识和精神本质的统一;不过两者间还缺乏平衡。在酒神崇拜的狂欢热情里,自我是自在自身之外,而在美的有形体的体现里,精神本质却又在自身之外。前者〔酒神崇拜〕的蒙昧意识及其狂热的模糊的语言必须吸取前者的内在性。完善的要素,在其中内在性同样是外在的,外在性同样是内在的,仍然是语言。但这里所说的语言既不是其内容极其偶然和个别的神谕式的语言,也不是出于情感的、只是歌颂个别神灵的赞歌那样的语言,更不是那狂热的酒神崇拜中内容模糊不清的语言,而乃是赢得了清楚的普遍的内容的语言;这种语言之所以有清楚的内容是因为艺术家已经从前一种实体性的狂欢热情里超拔出来把自己创造成〔明晰〕形象,这形象是他自己独特的,在他的一切活动里,为自觉的灵魂所浸透,并且是与之有共同生命的特定存在;——它所以具有普遍的内容,是因为在崇拜的盛典里(这盛典的举行标志着人的光荣)那些只包含一个民族精神、只体现神的一种特定性格的雕像的片面性消逝了。那美丽的战士雕像诚然是他的特殊民族的光荣;但他只是一个有形体的个别性,在其中丰富、严肃的意义和精神(精神在这里包含一个民族的特殊生活、愿望、需要和风俗习惯)的内在性格都失掉了。在这种外在化其自身为完全具体形体的过程里,精神抛弃了它作为民族的现实精神所包含在自身内的本性之特殊的痕迹和声调。因此它的民族在这种精神里所意识到的不复是它的特殊性,而毋宁是它的特殊性的抛弃和人的特定存在的普遍性。
(c)精神的艺术品
那些意识到它们的本质体现在一个特殊动物形象里的民族神灵就汇合到一起。于是那些特殊的美丽的民族神灵联合成一个万神殿,而构成万神殿的要素和寄托之所的便是语言。
对民族精神自身加以纯粹直观,所看见的就是普遍人性。这种纯粹直观所看见的普遍人性,当民族精神得到实现时,就取得了这样的形式,即:一个民族精神由于自然或自然条件而同其他民族精神联合起来,从事于一个共同的事业,并且为了这个工作或事业,形成一整个民族,亦即形成一整个天地。但精神在它的特定存在中所达到的这种普遍性却只是初级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才开始从伦理生活的个体性出发,还没有克服它的直接性,还没有从这些分散的民族形成一个国家。现实民族精神的伦理生活一方面依靠个人对民族整体的直接信赖,一方面依靠所有的人,不管其地位差别如何,都参加到政府的决定和行动中去。在这种联合里,首先不是要联合起来建立一个有永久性的秩序,而只是为了一个共同的行动,所有的人和每一个人参加的自由必须暂时抛在一边。这种最初的共同生活因此乃是众多个人的集聚,而不是有什么抽象思想在支配,抽象思想将会剥夺掉个人自觉自愿地参加到全体意志和行动中去的自由。
I.史诗
1.它的伦理世界
民族精灵的集合过程构成一系列的形态,这一系列的形态在这里包括整个自然以及整个伦理世界在内。这两个世界也只是服从一个〔最高本质的〕最高命令,而不是服从它的最高统治。真正讲来,它们乃是具有自我意识的本质自身及其所作所为的两个普遍的实体,但是这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本质构成〔推动的〕力量,至少首先构成联系的中心,为了这中心那两个普遍本质劳作着,而这中心最初好象只是在偶然的方式下才把它们所完成的工作联结起来。但是神圣本质之返回到自我意识,就已经包含着自我意识形成那些神圣力量的中心的根据,并且在两个世界之友好的、外在的联系形式下潜藏着它们的本质上的统一。
这个内容所具有的普遍性也必然为这个内容所赖以显现的意识形式所同样具有。这意识形式不复是崇拜仪式中的现实的动作,而是这样一种动作,这动作虽说还没有提高到概念,但却已经首先提高到表象、到有自我意识的存在与外部的存在之综合的联结了。这种表象的客观表达,语言,即是最初的语言,这就是史诗,史诗包含有普遍的内容,至少是以世界的完全性,虽说还不是以思想的普遍性作为它所表象的内容。史诗的歌唱者是个别的和现实的人,而史诗也就是从作为这个世界的主体的歌唱者那里创造出来并传播开来的。他所表现的情调不是使人惊愕若失的自然力量,而是对于已往直接的伟大的传奇人物之记忆、回想、追念并使其在内心中活着。他是一个消失在他所歌唱的内容中的工具;他自己本人是无足轻重的,主要的乃是他的缪斯〔诗神〕、他的普遍性歌唱。但是,事实上这里所体现的,乃是一个推论①,在其中普遍性(诸神的世界)与个别性(歌唱者)这两个极端(Extrem)通过特殊性〔歌唱的史诗内容〕作为中项就结合起来了。这里的中项是民族中的英雄,这些英雄也同歌唱者一样都是个别的人,不过只是被表象出来的〔作为代表或典型〕,因而就同时是普遍的人,象普遍性的自由那一极端——神灵那样。
①推论即三段式(Schluss),这里应了解为对立面的结合或三一体,即普遍性、个别性与特殊性的结合。——译者
2.人与神
在这种史诗里,那潜在地出现在崇拜里的东西、神与人的关系一般地就呈现在意识前面了。其内容是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本质的行为。这行动扰乱了〔伦理〕实体的安静,并且激动了本质,从而使得这本质的简单统一性分裂成若干部分,并由此展开出各种自然力量和伦理力量的世界。这行动是对安静大地的破坏。这伦理实体的安静大地乃是一座坟墓,而史诗式英雄人物对它的破坏,正是一种掘墓行动。这坟墓由于活生生的掘墓人物的牺牲和破坏行动而洒上了鲜血,从而有了生气,唤醒着那业已死去的、而渴望着重获生命的精灵,使它们在自我意识的行动里获得了生命。
这种普遍的活动所努力的事业具有两个方面:一是属于自我的一面,即是为许多现实的民族的全体和以各民族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为代表所完成的部分;一是属于普遍性的一面,就是为各民族的实体性的力量所完成的部分。但是两个方面的联系,就其性质来说即是普遍与个别的综合的结合,换句话说,即是通过表象过程,对于这个世界的评判都是以这种特定结合的性质为依据的。因此,这两方面的关系乃是一种混合,在混合过程中,具有统一性的行动被不合理地分割开,并且这一方的行为不必要地被归给另一方。各种普遍的力量采取个体性〔个人〕的形式,从而这些力量就具有行动的原则;
因此当它们要完成任何事情的时候,它们似乎象一般人一样,完全由它们自己去做,而且是自由地做出来的。因此神灵和人们所作的乃是同样的事情。那些神圣的力量象煞有介事地进行活动的严肃态度,实际上是可笑而无必要的,因为事实上神圣的力量是行动着的个人的推动力量。而个人的紧张和劳作也同样是无用的努力,因为神圣的力量在支配主宰一切。——那些过分紧张努力的、注定要死的凡人,虽说算不得什么东西,但同时都是坚强有力的自我,能够制服那普遍的本质、冒犯那些神灵,并且使得神灵好象具有现实性并有所作为。正与此相反,那些没有力量的普遍性、神灵,要依赖人们的献礼来养活自己,并且要通过人们才有事可作,但是它们都是一切事变的自然本质和素材并且是一切行动的伦理质料和情调。如果它们的原始本性要通过个人的自由的自我才能够得到实现并发挥实际作用的话,那末也可以说,在同样程度内,它们仍然是这样的共性,这共性摆脱了现实活动的纠缠,它的本性不受限制,并且由于共性的统一具有高度伸缩性,它消除了个别活动和各个形态的孤立散漫并保持其自身的纯粹性,而且在它的流动性里消融一切个别的东西使归于统一。
3.诸神自身间的关系
这些有普遍性的神灵,一方面和对立着的个别的自我性陷入矛盾的关系,另一方面它们的普遍性也同样与它们自己特有的规定以及这种规定与他物的关系发生冲突。它们是永恒优美的个体,这些个体自身安静地存在着,永不消逝,并且不受异己力量的支配。——但是它们同时是特定的要素、特殊的神灵,这些神灵就他物发生关系。不过这种与他物的关系(由于包含对立,就与他物相冲突),却是它们的永恒本性之可笑的自身忘怀。——它们的这个特性是植根于它们的神圣的持存中,而且由于持存的局限性,就具有整个个体性的独立性。由于这种自我忘怀,它们的性格同时就失掉其尖锐的独特性,并模糊地混合在一起。——这些神灵活动的目的和它们的活动本身,既然是针对着他物而发,从而亦即针对着一个不可战胜的神圣力量而发,便只是一个偶然的虚假的耀武扬威,这种虚假的威武夸耀也随即化为乌有,而且行为上伪装的严肃性立即转化为毫无危险的、自身确信的游戏,既无结果,也无成效。但是如果在诸神灵的神圣本性里,其否定的因素或规定性〔局限性〕只是表现为它们的活动的不一贯或者目的与成效间的矛盾,并且如果那独立的自身确信取得胜过那特定的因素的优势,那末,正由于这样,那否定的因素的纯粹力量就会走出来反对它们的自然本质和本性,并且这否定力量,是否定它们〔诸神灵〕的神圣性的最后力量,是它们所无法超过的。它们对那些注定要死的人的个别自我来说是普遍的和肯定的东西,它们的力量是个别的注定要死的人所无法反抗的。但是普遍的自我因此就作为空虚的、非概念的必然性,浮游于它们〔诸神灵〕上面,并且浮游于全部内容所属的整个表象世界①上面。——它们只能以无自我的、悲哀的态度对待这一事变,因为在这种纯粹性里这些特定的本性是不能被找到的。
但是这种必然性是概念的统一性,而个别环节的矛盾着的实体性是受这个概念的统一性支配的,在这个统一性里个别环节的行为的不一贯之处和偶然性得到有秩序的调整,而这些个别环节的行为的游戏性质便具有概念的严肃性和价值在它们自身中了。那表象世界的内容或材料各自松懈散漫地在中介里进行其运动,围绕着某一英雄的个性集聚起表象的材料,但是这个英雄却感觉到他生命的力量和华美遭受破坏,并且眼看着自己的死亡就要过早地到来而感到悲伤。因为那自身固定的和现实的个性是〔被孤立了〕、被排斥到极端了,并且被分裂成两个彼此还没有发现并联合起来的环节。其中一个环节亦即那抽象的非现实的东西乃是一个没有参加到中介性的生活里的必然性,同样那另一个环节那现实的个体、歌唱者,当他自己置身于表演的内容实质之外,并沉没在他的表象或演唱之中时,也没有参加到中介性的生活里。两个极端必须都向内容靠近;那一方面、必然性方面必须用〔表象〕内容来充实自身,那另一方面、歌唱者的语言方面必须参加在表象内容里面;而那前此一直独立自存的内容则必须在其自身中保持着否定的东西的确定和固定的特性。
①这里多次所说的表象世界含有形象或想象世界的意思。——译者
Ⅱ.悲剧
这种较高的语言——悲剧——就把本质的、行动的世界中分裂了或分散了的环节更密切地结合起来。神圣的东西的实体按照概念的本性分化成它的各个形态,而这些形态的运动也同样是依照概念进行的。就形式来看,悲剧的语言不复是〔史诗式的〕叙说故事,这由于它已进入了内容,正如悲剧的内容已不复是一种想象的东西了。英雄本人是自己的代言人,而悲剧的表演所表现给听众(而听众同时又是观众)看的乃是些有自我意识的人,这些人知道他们的权利和目的,即他们的权力和意志的规定性,并且知道如何把这些东西说出来。他们是艺术家,他们的语言不同于伴随着现实生活里的通常行为的语言,他们不是不自觉地、自然地、朴素地说出他们开始在作和决定要作的东西的外表方面,反之他们乃是要表达出支配着他们的"思想感情"(Pathos),摆脱偶然的情况和关涉个人的特殊小节,而突出地表达出这些思想感情的普遍的个体性。最后,具体体现在这些悲剧里的英雄人物的乃是现实的人,这些人扮演悲剧英雄,正如人们的双手塑造对雕像来说是主要的,同样,演员对于他的假面具来说也是主要的,从艺术观点看来,演员并不是一个可以抽掉的外在的条件;或者说,如果演员的作用可以从艺术中抽掉的话,那末我们可以说,这艺术还没有在它里面包含着真正的固有的自我或主体。
1.合唱队的、悲剧英雄的、神圣力量的不同个体性
这些从概念产生出来的形态的运动所由以发生的共同基础,就是对那最初表象式的语言和它的无自我性的,互不相关联的内容的意识。那由年长者组成的合唱队中用语言所表达出的智慧一般讲来是普通人民的智慧;普通人民即以此软弱无力的合唱队为其代表,因为普通人民本身只构成与他们相对立的统治者的个体性之传统的和被动的材料。缺乏否定的力量,普通人民就不能够把神圣生活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的内容保持住并联结起来,反而让它们散漫无归,在代表普通人民态度的合唱的颂诗里,时而赞美这个环节、时而又赞美那个环节,把每一个环节当作一个独立的神。但是每当普通人民觉察到概念的严肃性并察见到概念,如何破坏各个形态而阔步向前迈进时,每当他们逐渐见得,他们所歌颂的神灵试图在为概念所支配的基地上行事,是怎样地陷于不好的下场时,这时普通人民自身就不是用行动去干与事态的否定的力量,而是保持其自身在关于那种否定力量之无自我性的思想里、在关于异己的命运的意识里,并且带来一种要求安静的空洞愿望和寻求安慰的软弱的空话。由于对那些作为实体的直接助手之较高力量的恐惧,对这些力量间相互斗争的恐惧,以及对必然性的简单自我(这必然性的简单自我不仅摧毁那些与较高力量结合着的活生生的人,而且也摧毁那些较高力量本身)的恐惧;又由于对这些活生生的人(因为同时知道他们也同自己一样是人)的同情,所以,就普通人民来说,面对着这种过程,所感到的就只能首先是目瞪口呆的震惊,然后是无可奈何的怜悯,最后是空虚的平静,即听命于必然性摆布的平静。这种必然性所产生的作用既不被认作人物性格的必然的行动,也不被认作绝对本质在自身内的行为。
在这种旁观的意识里,亦即在漠不关心的表象或表演基础上,精神并不以它分散的多样性方式出现,而是在概念的简单的一分为二(Entzweiung)中出现。因此精神的实体只表现为分裂成它的两个极端的力量。这些基本的普遍的本质同时是一些有自我意识的个体性——英雄,这些英雄把他们的意识投进这两个力量中的一个,就在这个力量中找到他们的性格的规定性〔或局限性〕,并且使得他们发挥作用和得到实现。——这种普遍的个体化,象我们指出的那样,还要下降为特殊存在本身的直接现实性,并且在一群观众面前表演,而这些观众在合唱中看到他们自己的反影,或者也可以说,他们自己的观念在其中得到了表达。
这里作为自身对象的精神,其内容和运动已经被看成伦理实体的本性和实现。精神,在它的宗教形式里,达到对自身的意识,或者说,它在较纯粹的形式和较简单的形态里呈现它自身于它的意识前面。因此,如果说伦理的实体由于它自己的概念,按照它的内容,把它自身分裂为两个力量,这两个力量被称为神的法则和人的法则或者下界法则和上界法则——前者是支配家族,后者是支配国家权力的法则——两者中前者带有女性的性格,后者带有男性的性格,那么那前此且有多种形式并具有游移不定的特性的各派神灵也就同样归属到这两种力量之内,而这两种力量通过这种规定也就更接近真正的个体性了。因为前此全体分化为多方面的、抽象的、看来是实体化了的力量,乃是主体的解体,而主体只是把这些抽象的力量看成它自身内的诸环节,因此个体性只是那些本质〔或力量〕的表面形式。与此相反,比刚才所提到的各种性格〔即人物〕更进一步的区别,必须算成是偶然的和自在地外在的人格。
2.个体性的意识的双重含义
同时〔伦理实体的〕本质按照它的形式或者按照知道与否来说又区分为二。那行动的精神作为意识就和它的行动所指向的对象相对立,从而对象便被规定为这能知的主体的否定物。这行动的主体因而就发现他自身陷于知道和不知道的对立。他由他的性格决定他自己的目的,并且知道这目的是符合于伦理本质的。但是由于性格的规定性〔局限性〕,他知道伦理实体的一个力量,而另一个力量对他是潜藏着的。因此那客观的当前的现实,一方面是自在的东西。另一方面是对意识而存在的东西;那上界的法则和下界的法则,在这个关系里,就意味着那知道的、启示给意识的力量与那自身潜藏着的、在后面隐伏待发的力量。一个力量是光明面、是颁发神谕的神,这神就它的自然一面〔光明〕说来是从那照耀一切的太阳产生出来的,知道一切、启示一切的太阳(Phobus)和宙斯(Zeus),后者是前者的父亲。不过这个说出真理之神的命令和它对存在着的事物的宣示,却是有欺骗性的。因为这种知识按它的概念〔本质〕说,简直就是无知,因为在行动中的意识本身就是这种〔知与无知的〕对立。那有力量解答斯芬克斯(Sphinx)之谜的人①俄狄浦斯和那天真地信赖神灵的人②都由于神灵所启示给他们的话而导致毁灭。那美丽的神借以宣示意旨的女祭司③并无异于用双关的话预言命运的女巫④,这些女巫,用她们的预言导致人犯罪,她们说出好象有确定性的话,由于其双关性或可以容许两种不同的解释,就欺骗了那个信赖其表面意义的人。因此有一种意识,⑤它比那相信女巫的意识更为纯洁,比那信赖女祭司和美丽的神的意识更为清醒、更为彻底,它对于父亲自身的鬼魂所作的关于杀他的罪行的启示,不忙于立即采取报仇行动,而还须寻求别的证据,——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个启示的鬼魂也可能是魔鬼。
①斯芬克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狮身女面的怪物,它曾在忒拜城外的山上出谜给过路的人,凡不能解答的人,都被它吃掉。俄狄浦斯(Ordipus)解答了它的谜,被忒拜人立为国王。但他由于无知,陷于杀死他的父亲、娶了他的母亲的悲剧。——译者
②指古希腊悲剧中的人物奥勒提斯(Orestes)而言。奥勒提斯天真地听信神的话,陷于杀死母亲的悲剧。——译者
③指古希腊德尔斐祭坛通过女祭司以宣示阿波罗颁发的神谕而言。—— 译者
④指莎士比亚悲剧《马克白斯》中的女巫。——译者
这种〔对于启示的〕不信赖是有理由的,因为那能知的意识设定确信自身和确信对象性本质的对立。伦理实体的正义性既然坚持现实在与绝对法则的对立中本身是毫不足道的,它就会发见它的知识是片面的,它的法则只是它的性格的法则,并且它只是抓住了〔伦理〕实体的一个力量。行为自身就是一种转化的过程,把它主观知道的东西转变为它的对方,转化为客观的存在,把性格和知识上的正义转化为相反的客观的正义,即转化到与伦理实体的本质相联系的正义,——转化成另外一个激动的满怀敌意的力量和性格——
复仇女神。这种下界的正义同宙斯并列一起坐在宝座上,并且同启示的和全知的神享受同等的尊敬和威望。
合唱队的神灵世界就被那行动着的个体性限制在这三个〔超自然的〕本质上面。一个就是〔伦理〕实体,它既是看管灶炉的力量和维护家庭孝道的精神,又是支配国家和政府的普遍的力量。由于这种区别属于实体本身,它并没有在表象里个体化成两个不同的形态,但在现实里却具有它的性格的两种代表人物。反之那知与无知的区别却落在每一个现实的自我意识身上,——只有在抽象里、在普遍性的范围里,它才被区分为两个个别的形态。因为英雄的自我〔或主体〕只是作为整个意识而存在,因而本质上包含着属于形式方面的整个区别;但是英雄的自我的实体是有局限的,只有区别开的内容的一个方面才是属于他的。于是那在现实中并没有分离开的各自独特的个体性的两个意识方面,在表象里就各自获得其特殊的形态:一个具有能给予人们以启示的神的形态,另一个具有保持其自身潜藏着的复仇女神的形态。一方面两者都享受同等的光荣,另一方面那实体,宙斯,所具的形态乃是两者相互关系中的必然性。实体是这样的关系:〔1〕知识是自为的〔即不为他人所知的〕,但是它的真理却表现在简单的语言里;〔2〕现实的意识所赖以存在的区别却以要消灭这区别的内在本质为根据;〔3〕对确定性的明白的确信只有在忘怀〔一切区别〕中才可得到证实。
3.个体性的没落
意识通过行动揭开了这一对立;按照由启示得来的知识而行动的意识认识到这种知识的欺骗性,并且就内容看来,它①对实体的一个属性尽忠,却损害了实体的另一个属性,从而使得后者有权利来反对它自身。当它听从那给予它知识和启示的神时,它所抓住的,并不是启示给它的知识,它因错信了对它说来也具有双关意义的知识(由于双关意义乃是这种知识的本性)而受到了惩罚,而它必须对这种知识保持警惕。女祭师的谵语、女巫的非人的形象、树的声响、鸟的语音、梦中的暗示等等并不是真理赖以表达的方式,反而是令人警惕的欺骗的信号,也是缺乏清醒头脑和信赖零碎和偶然知识的标志。或者换句话说,那被(意识亦即悲剧英雄)所触犯的反对方面的力量是作为明文的法令和有效准的正义而出现,不论是作为家庭规则或是作为国家的法律而出现。与此相反,意识(悲剧英雄)所听从的只是它自己固有的知识,反而把那启示出来的东西掩蔽住了。但是内容与意识这两种互相反对力量的真理性是这样的结果:即两者都同样是正当的,而在由行动所产生的它们的对立中,两者都同样是错误的。行为的运动表明了在两种力量和两个有自我意识的人物之相互毁灭中有其统一性。对立面的自身和解就是死后在下界中的"忘记之川"(Lethe),或者以宽宥的形式表现在上界〔或世间〕的"忘记之川",并不是宽宥罪责,因为意识业已有了行为,它是不能否认罪责的,所须宽宥的乃是它的罪行,使它的赎罪心情得到慰安。两者都是忘记,所谓忘记即指:实体的各个力量的现实性和行动的消失,以及体现各种力量的个体性②的消失,善和恶的抽象思想的力量的消失。因为它们之中没有一个单就其本身可以说是本质,而本质乃是全体在自身内的静止、命运的无运动的统一、家庭和政府之静止的存在,从而亦即其无活动性和无生命性、阿波罗和复仇女神爱伦尼的同等光荣,从而亦即其同等的非现实性和它们的精神生活与活动完全地简单地返回到宙斯。
①指意识,实即指悲剧中的人物,下同。——译者 ②个体性,这里指悲剧中的一个一个的人物、个人或神灵。——译者
这种命运使得天界的神灵越来越少,使得那个体性与〔神圣〕本质之无思想性的神人混合物越来越少。这种神人的混合使得那〔神圣〕本质的行为成为不一贯的、偶然的、有失神灵尊严的东西。所以古希腊哲学家要求把这样一些非本质的表象〔或形象〕排除掉,而这种排除工作其实一般讲来在悲剧里就已经开始了,这表现在:实体的区分是受概念支配的,因而个体性就是本质的个体性,而各种规定都是一些绝对的性格。悲剧里所表现的自我意识,因而只知道并且只承认一个最高的力量——宙斯,而且只知道和只承认这个宙斯是支配国家或家庭的力量,而且从知识的对立上来看,自我意识只知道并且只承认这最高力量是正在形成中的知识、关于特殊的东西的知识的父亲,——而且同时它又承认这最高力量是宣誓和复仇所呼吁的宙斯、是普遍的东西或潜藏于内心中的东西的宙斯。反之,那些进一步从概念发出、分散为表象形式的诸环节(这些环节的效准一个继一个地为合唱队所承认),并不表示悲剧英雄的思想感情(Pathos),而是使得英雄陷于激情、陷于偶然的非本质的环节,对于这些环节,合唱队当然仍予以赞扬,不过它们是不能构成英雄们的性格的,而且也不被英雄们所重视,并认为足以表达他们的本质。
此外,神圣本质自身的诸化身以及它的实体的诸性格也都溶合在一起成为无意识的简单性。与自我意识相反,这种必然性具有所有出现的各个形态的否定力量的特性,在这个力量里,这些形象不惟不能认识自己,反而在其中毁灭了自己。自我只表现为被分配给各个英雄人物的东西,而不是出现在运动中起中介作用的因素。但是自我意识,自我的简单的确定性,事实上就是那否定的力量,是宙斯的实体性的本质的和抽象必然性的统一:这就是一切事物所要返回的精神的统一。因为现实的自我意识仍然与实体和命运是有区别的,所以一方面,它〔现实的自我意识〕就是合唱队或者毋宁是观赏的群众,他们把这种神圣生活的运动当作异己的东西而充满了恐惧,或者把这个运动当作切身的东西,但只引起了一种无所行动的同情心的感动。另一方面,虽然意识参加行动并与悲剧人物有联系,但这种联合是外在的,并且是一种伪装,因为这里面还没有真正的联合,还没有自我、命运和实体的联合。那出现在观众面前的英雄分裂为他的假面具和演员,剧中人和现实的自我。
悲剧中的主人公的自我意识必须从它的假面具里显露出来,并且表现其自身为知道它自己既是合唱队的神灵的命运又是诸绝对力量自身的命运,并且不复同合唱队、普遍意识相分离。
Ⅲ.喜剧
于是喜剧首先具有这样一个侧面,即把现实的自我意识表述为神灵的命运。这些原始的神灵作为普遍的环节,不是自我,也不是现实的。它们诚然具有个体性的形式,但是这种形式只是想象加给它们的,并不真正适合它们本身。那现实的自我并不以一个这样抽象的环节作为它的实体和内容。因此,现实的自我,主体,就被突出出来,超过这样的抽象环节,就象突出一个个别的特质那样,并且戴上突出这一特质的假面具,这样就说明了这个个别特质过分夸张,独自地要成为某种伟大东西所应招致的讽刺。抽象的普遍本质〔神灵〕的这种夸张和大吹大擂在现实的自我这里就被揭露出来了。正当普遍本质想要作出某种神圣正大的事情时,它却被表明为世俗的现实所束缚住,并摘下了假面具。
那带着假面具作为有重大意义的现实东西,在这里登台的自我,扮演着它一度想要充当的人物;但是它同样很快又摆脱了这种假象,而表露出它自己赤裸裸的平常面目,它并且表明它的赤裸裸的平常面目与真正的自我、演员以及观众是没有差别的。
当这种体现在个体形态中的本质性整个解体时,如果它的内容越是严肃、越是具有必然性意义的话,那末这种解体现象也就越富于恶作剧和辛辣的讽刺意味。神圣的实体在自身内便包含有自然的和伦理的本质性的意义。
1.自然存在的本质
就自然事物看来,当现实的自我意识在利用自然事物来装饰自身、来修建住宅等等,并且利用自己的供品大张筵席的时候,现实的自我意识就已经表明自己是这样的一种命运:它已识破了〔自然的〕秘密,知道它和自然的独立自在性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在敬献面包和酒的神秘仪式里,自我意识使得这些自然事物的独立自在性以及它们的内在本质的意义一起成为自己所有;而在喜剧里,它就意识到这种意义所包含的讽刺性。——现在就这个意义具有伦理的性质来说,一方面自然事物的本质意义就是具有国家或真正的人民(Demos)与个人的家庭生活这两个方面的民族,而另一方面它就是普遍体之自觉的纯粹知识或理性思维。——人民,即一般群众,知道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和统治者,同时也知道自己的理智和见解应该受到尊重,于是他们就忘其所以,对国家施加压力,看不见自己的现实的特殊性所包含的局限;因而表现出他们自己对自己的看法与他们的直接存在,他们的必然性与偶然性、他们的普遍性与卑鄙性之间的可笑的对照或矛盾。如果从普遍性分离了的个别性原则以现实性的特有形式出现,公开地把持并管理国家(而个别性原则正是国家的隐患),那末这就更加直接地暴露出作为〔抽象〕理论的普遍体与实践有关的普遍体的对照或差异了,这也显示出直接个别性的目的摆脱普遍秩序而获得的完全解放和直接的个别性对于普遍秩序的嘲笑。①
①参看阿里斯多芬的喜剧《骑士》对当时雅典民主派领袖、典型政治煽动家克勒翁能言善辩、欺骗人民种种行径的讥刺。——译者
2.神的抽象个体性之无本质性
理性的思维取消了神圣本质的偶然形态,与合唱队的无概念性的智慧(这种智慧提出了各式各样的伦理格言并且认为一大堆道德规则、特定义务和正义概念有权威性)相反,它把这些东西提高为美和善的简单理念。这个抽象的〔思维〕运动就是对包含在这些格言和规则内的辩证法意识,从而也就是对这些格言和规则以前所具有的绝对权威性的消失的明白意识。由于表象赋予那些神圣本质性的偶然的规定性和肤浅的个体性消失了,这些神圣本质性就它们的自然一面看来便只剩下它们赤裸裸的直接存在了,于是它们就成为"云"①,一种消逝着的烟雾,就象它们的那些表象一样。按照它们的被思维所规定的本质性,它们就成为美和善的简单思想,于是这些关于美、善抽象的简单思想,人们就可以用任何内容去填补。辩证知识的力量使得行为的特定格言和规则成为情欲和为情欲所引入迷途的青年的轻浮性格所任意歪曲利用,而且对于由日常琐屑生活的束缚而感到苦闷和烦恼的老年人来说,这无异于把欺骗的武器放在他们手里。美和美的纯思想因而表现出一出滑稽的戏剧:由于它们从意见中解放出来了——这意见既包含着它们在内容上的规定性,也包含着它们的绝对规定性,意识〔对它们〕的坚执,——它们就成为空虚的东西,而且正因为这样它们就变成偶然的个人意见和任性的玩物。
①"云"(Wolken),参看阿里斯多芬的喜剧《云》,此剧用夸张手法嘲笑苏格拉底,借以反对当时社会上利用诡辩和雄辩以取得政治权力和诉讼胜利的风气,并借用苏格拉底的口来破除传统宗教对神灵的迷信。黑格尔这里的意思是说,喜剧标志着个人意识的提高,伦理格言,神灵信仰的烟消云散,向天启宗教过渡。——译者。
3.确知自己即绝对本质的个别自我
于是前此没有意识的、持存于单纯的静止和忘记之中的、与自我意识分离的命运,在这里就和自我意识相结合了。个别的自我〔在喜剧里〕乃是一种否定的力量,由于这种力量并且在这种力量支配之下,诸神灵以及它们的各环节——特定存在着的自然和关于自然的诸规定的思想——都消失了;同时个别的自我并不是消失为空无,而是保持其自身于这种空无之中,坚持自身并且是唯一的现实性。艺术的宗教在个别的自我里完成其自身并且完善地返回到自身。由于具有自身确信的个别意识就是这种绝对力量,因而这绝对力量便失掉其为一个与一般意识相分离、相疏远的想象的东西的形式了,——就象雕像那样、也象有生命的美的形体或者象史诗的内容和悲剧中的诸较高力量与人物那样。再则,这里所达到的统一也不是崇拜和神秘仪式中不自觉的统一,而是戏剧演员本人和他所扮演的人物之融合为一,正如观众对表演给他们观赏的人物,感觉非常熟悉,就象看到他们自己在表演一样。这个自我意识所观看到的就是那原来采取本质性的形式与自我意识处于反对地位的东西,现在在他的思想、存在和行动里,却被消融了,并可以受他支配了;这是一切普遍的东西之返回到自身确信,有了这种自身确信,一切异己的东西就完全不显得可怕并失掉其独立存在,而且这种确信也是意识的一种健康状态,和自安于这种健康状态,这是在喜剧以外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找到的。